声称是“侦探社调查员”,掌握了一些不为人知的“秘密”,向全国46名官员寄出附有官员“艳照”的敲诈信,竟收到1万元汇款,昨日,敲诈者张某被判刑3年,罚款2000元。
去年11月29日,长沙新洲区区长收到一封来自江苏的信,信中有一张合成艳照及一封敲诈信。信中自称是某侦探社调查员王某,掌握了区长的隐私,要求迅速汇款10万元到一个账户,否则将在网上公开并向纪委举报。收到这封信后,新洲区区长立即向新洲警方报案。
新洲警方调查后发现,先后有襄阳市襄城区区长、荆州市监利县住建局副局长、荆州市荆州区建设局职工等人收到附有艳照的敲诈信,这些信函都来自江苏。警方通过侦查,将目标锁定在江苏省扬中市。在联系江苏扬中市警方后,新洲警方得知已抓获一名敲诈官员的嫌疑人张某。
去年11月,张某从长沙省双峰县携带200余封敲诈信窜至江苏南京市、镇江市、丹阳市、扬中市等地,向全国各地官员投寄了46封敲诈信。11月25日,张某在作案时被扬中警方抓获,身上尚有未寄出的102封敲诈信。初步统计,张某寄出的敲诈信索要金额超过60万元,有一名官员向其指定的银行卡打款1万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采取虚构、捏造他人隐私手段,敲诈勒索他人钱财,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所有权。犯罪数额巨大,虽然未遂,但可比照既遂处罚。